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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

各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、全市性社会团体:
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检对象

凡2019年6月30日前经绍兴市民政局核准成立登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,均应参加年度检查。其中,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规定实行年度报告。

二、年检内容和材料

(一)2019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: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、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、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的情况等。

(二)年检(年报)须报送下列材料:

1.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(2019年度)》(一式三份);

2.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(副本原件);

3.2018年度年检结论为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的社团,须提交针对性的整改报告;

4.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。

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年检。各社会团体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zjzwfw.gov.cn/),点击“法人服务”,按部门导航找到省民政厅,然后找到社会团体年检(不具有慈善组织属性),点击办事指南,选择绍兴市,然后点击确定切换,再点击在线办理,输入本单位用户名、密码后,按照填写说明如实、完整填写年检报告书后,提交办理网络预审。网络预审通过后打印(一式三份),在法定代表人签字、社团印章齐备后,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出。

三、年度检查的审查形式、标准和结论

市民政局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,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,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。

(一)社会团体在2019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良好,内部管理规范,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,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。

(二)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,视情节轻重,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:

1.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;

2.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(会员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;

3.负责人超龄、超届任职的;

4.擅自修改章程或者未按规定申请章程核准备案的;

5.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时弄虚作假的;

6.违反证书、印章管理规定的;

7.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;

8.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名称开展活动的;

9.在2019年度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;

10.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不履行相应程序的;

11.对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疏于管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12.向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;

13.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财务统一核算、管理的;

14.以各种形式设立“小金库”的;

15.出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;

16.向企业派捐索捐、强拉赞助或者强制企业入会的;

17.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的;

18.违反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、资助,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的;

19.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甚至向评选对象收取费用的;

20.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;

21.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;

22.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;

23.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;

24.侵占、私分、挪用社会团体资产的;

25.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的行为。

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,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四、工作安排及要求

(一)社会团体自查填报阶段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,指导、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资料。各社会团体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,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,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
(二)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阶段。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之前将年检材料送交业务主管单位。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进行审查,作出年检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。已办结脱钩变更手续的社团,可将年检材料直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查,其中,市经信委、市建设局、市商务局已锐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网络预审通过后打印(一式二份),在法定代表人签字、社团印章齐备后,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放入行业主管单位。

(三)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阶段。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,各社会团体按本通知所附的《年检材料报送时间表》要求将年检材料报送我局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(一)为有序开展年检工作,请参加集中年检的各社会

团体和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完成自查和审查,再由市民政局按照集中年检时间安排表(见附件1)上门统一进行年检。

(二)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底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送材料不齐全的,应当在10日内补正。

(三)社会团体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:

1.填报系统故障咨询:0571—81050495

2.年检材料报送、填报内容咨询:0571—88880700转2、81050591

3. 联系单位:绍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

地    址: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楼439室

联系电话:88003059

 

 

 

绍兴市民政局

2020年4月16日